办证指南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9-07 16:23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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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江永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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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注册于办证:

1、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办理一张读者证,办理读者证免工本费和手续费。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二代身份证。

2、未成年人办理读者证,须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,凭家长的优秀身份证件办理,监护人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。

3、办理读者证时,读者需交纳100元押金,每次可在综合阅览室、少儿阅览室(剔旧书籍和报刊不外借)借阅四本图书。

4、书籍借阅期为30天,可续借30天。借书逾期不还第一次进行短信提醒,以后则按每本0.1元交纳滞纳金。

二、挂失、补办读者证:

1、如读者不慎遗失借书证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2、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补证手续,补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。

3、如需代办补证手续,需出示持证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
4、办理补证手续前,若有为还书籍需将书籍全部还清,并确认无滞纳金后方可办理。

三、退证:

1、退证前,读者需将借阅图书全部还清,并确认无滞纳金后可办理退证手续。

2、退证时,读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读者证,退证无需任何手续费,退证后会回收读者证同时退还100元押金。

四、读者责任:

1、借书时需仔细检查书籍,如有污损、缺页等影响阅读的情况,应及时声明,否则由读者负责。请读者爱护所借图书。

2、读者归还图书时出现污损、缺页、批划记号等影响阅读的情况,需照价赔偿。

3、若读者遗失图书,需照价赔偿。

4、办理读者证连续一年不来馆借阅图书的视为自动退证,押金有图书馆保管,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领回。

五、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。咨询电话:0746-5726203。咨询QQ群:6543118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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